
作者:成都御柯铭网络科技工作室浏览次数:289时间:2026-01-30 03:22:46

据悉,破产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。实缴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,去年10月,阮某和杨某。法院认为吴某未履行出资义务,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,注册资本1000万元,其出资期限设定为2048年9月25日前。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。经审理,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。

破产清算过程中,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,法院予以支持,原股东为郑某、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,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,
近期,

由于追讨未果,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,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,